一、加强局所联动,整合内部力量
一是权限下放,突出属地管理。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实施后,该局切实抓好人员、事权和执法权“三下沉”,下沉人员82名,下沉市场监管事权15个大项、56个小项,下沉市场监管属地执法事项465项,占执法事项558项的83.3%,明确局所事权划分,权限下放给乡镇,强化对属地各个乡镇辖区内各市场主体的监管执法工作。
二是局所联动,强化系统管理。县局稽查大队、药械科和所之间平常实行独立办案,稽查大队强化对药械科、所执法办案的指导工作,每季度从九个所中共选取2-3名人员到局稽查大队里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巡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执法办案、系统录入等方面的培训,采取面传身授的方式帮助提升执法能力。针对部分大要案、商标侵权等案件,开展局所联动执法,县局稽查大队或药械科联合案件发生地所执法人员联动执法,局所联动、系统一体,做到及时有效、合法合规地查处好相关案件。
三是科室协作,理顺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办案相关科室之间的交流协作,县局稽查大队、法规科、餐饮科、药械科、消保科等各职能科室之间密切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共管,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发现难点及时探讨。消保等业务科室负责提供案源信息,同时强化对案源信息进行初审把关,比如说在处置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