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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3名越狱犯涉嫌故意杀人等7项罪名

2018年6月6日  嘉兴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jxxsajls.com/


      记者从内蒙古监狱管理局了解到,因在呼和浩特“10·17”袭警越狱案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张和平被免去职务;同时,该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建宾和副监狱长邓建设、孙玉龙、王维平等人受到停职检查处分。

      目前,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新任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由原包头监狱长乔和营担任。

      内蒙古监狱管理局表示,待案件调查结束,他们将根据事实,依法依纪对监狱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负责人前往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宣布了领导班子调整决定。

      另据呼和浩特市警方介绍,他们正对3名落网的越狱逃犯进行突审,罪犯实施越狱的犯罪行为涉嫌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等7项罪名。

      据了解,罪犯在监狱内策划和实施越狱、杀害狱警的行动涉嫌暴动越狱罪和故意杀人罪。越狱后,他们实施的犯罪行为涉嫌五项罪名:一是抢劫监狱门外的出租车和车内乘客700元的行为,涉嫌构成抢劫罪;二是由身着警服的罪犯以公安民警名义拦截征用出租车,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三是为逃跑抢劫农用三轮车,涉嫌构成劫持车辆罪;四是逃跑中劫持1名人质,涉嫌构成绑架罪;五是在警察抓捕中负隅顽抗,刺伤民警,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文章来源: 嘉兴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律师: 王建华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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